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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租客未经同意就装修了出租房 房东索赔“复原”损失 |
【suopei】2018-1-25发表: 租客未经同意就装修了出租房 房东索赔“复原”损失 海峡导报讯租客未经同意就装修出租房,房东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吗?近日,集美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最终一审判决要求租户赔偿恢复房屋原状的损失。据了解,此前租户小王向房东老高承租了位于 租客未经同意就装修了出租房 房东索赔“复原”损失租客未经同意就装修了出租房房东索赔“复原”损失海峡导报讯租客未经同意就装修出租房,房东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吗? 据了解,此前租户小王向房东老高承租了位于集美区的一处800平方米的房屋,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小王向老高支付了履约保证金2万元,约定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退还小王。 小王承租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加设了玻璃门、隔墙、洗手间、厨房及相应的水电管线。 租赁期满后,小王继续使用租赁房屋两个月并支付了租金,2016年7月29日,小王电话通知老高接收房屋、退还保证金。 后来,老高将房屋交由装修公司进行了拆除,合同约定工期为20天,施工项目包括拆除小王加设的隔墙、吊顶等,并将全屋天花板及墙面重新刷漆。 所以,法院酌情认定小王应赔恢复房屋原状的合理费用为1.5万元。 最终,一审判决认定,扣除老高应返还小王的保证金2万元,小王还应支付老高2000余元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修而出租人也不同意利用的,承租人应及时腾空房屋并将房屋恢复至承租时的原状,否则,因出租人自行恢复原状产生的经济损失,依法应由承租人赔偿。 (【suopei】更新:2018/1/25 3: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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